业务指南

供水意见征询

时间:2020-10-22

一、适用范围


该业务适用于对已出让地块(开发商拍卖所得净地)、新建市政道路或改扩建道路、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地块进行管道意见征询。


二、客户须知


(1)办理意见征询的经办人应为单位用户,需提供相关的项目批文或征询意见的函件(拟挂牌上市地块),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验;


(2)征询意见单需准备好电子版,后期办理时提交给客户代表。


三、资料提供


1.已出让地块


(1)项目批文或项目备案文件;


(2)管综设计蓝图;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市政道路


(1)征询意见单(建设方盖章、有建设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2)道路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文件;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地块


(1)关于征询拟挂牌上市地块水务意见的函;


(2)地块图纸(需注明路名、XY坐标)。


四、办理地点

1. 江苏政务服务网

2.“江苏政务服务”APP

3.“我的南京”APP

4. 南京水务集团网上营业厅

5. 南京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6. 南京水务集团各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