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过户业务

时间:2020-10-22

一、过户须知


(1)申请过户的主体必须是合规物业的产权人或经产权人授权的管理单位和个人,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验,并携带水费缴费户号


(2)新户主需提供与过户原因相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证、转让协议、工商更名文件、企事业改制批文、上级单位开具的内部调整情况说明等;


(3)过户时需新户主与我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


(4)过户前原户主需结清水费;


(5)过户业务的双方属租赁关系的不予办理、施工水表不予办理。


二、资料提供


1.个人用户


(1)产权证明。


2.单位用户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权属证明:有产权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核验;无产权的,申请人需提供对房屋具有使权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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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过户受理成功后当场办结,单位过户受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答复办理结果。


四、办理渠道

1. 江苏政务服务网

2.“江苏政务服务”APP

3.“我的南京”APP

4. 南京水务集团网上营业厅

5. 南京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6. 南京水务集团各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