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发 展 历 史
概 述
南京兴办近现代公用事业始于清末民初。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南京正式开为商埠,中外商人纷至沓来,“百货流通,商务日臻繁盛”。于是,有兴办公用事业之举。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两江总督端方筹筑“宁省铁路”,揭开南京兴办公用事业的序幕。清宣统二年(1909),下关、浦口间长江轮渡通航。民国12年(1923)宁垣汽车公司创立,开行市区公共汽车,这在国内大城市尚属首创。公用事业的兴办,促进了南京商埠的发展与繁荣。
民国16年(1927),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成为全国政治、军事中心,观瞻所系的“首善之区”。市政府把兴办自来水、公共交通等视为“最为切要的公用事业”,列入《首都建设计划》,次第兴办。至民国26年,南京拥有一座设计规模4万立方米/日的北河口水厂;有一家堪称国内规模最大的商办江南汽车公司,并建成以新街口为中心的南京早期公共汽车线路网;有一条日运客逾万人次的关浦轮渡线;有一条纵贯城区南北的“京市铁路”;有千辆出租小汽车,近万辆客运马车、人力车和三轮车。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京公用事业因战乱而衰落。
新中国成立后,省、市人民政府积极扶持公用事业,挖掘老企业潜力,增加供应能力。北河口水厂从1958年开始进行长达20多年的挖潜改造,供水能力逐步提高,1960年增至14万立方米/日,1970年增至16万立方米/日, 1971年增至18万立方米/日,分别占当时城市供水能力的95.8%、96.39%和76.27%。同时,还新建大厂镇水厂、中华门水厂、大桥水厂和上元门水厂等4座水厂。至1978年,城市供水能力增至46.6万立方米/日,为1949年的7.8倍。这一时期,南京的公用事业有所发展,但是,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京市公用事业发挥自身优势,贯彻“以业养业”、“集资引资”的方针,建成一大批公用设施。南京城市给水设施建设始于1980年向大用户集资。1985年开征自来水增容费,1988年引进日本政府贷款扩建北河口水厂,1991年开征水厂建设费。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南京市新建和扩建北河口水厂、上元门水厂、浦口水厂和城北水厂等供水工程,完成总投资127284万元。南京自来水厂的生产能力从1979年50.6万立方米/日增加到1998年的175万立方米/日,新增生产能力124.4万立方米/日。南京市水、气、公共交通的供应能力有了保障,服务面不断扩大。
城市给水
南京自古至民初,市民饮用江、河、井水。清末曾获准创办自来水厂,历三年未成。民国18年(1929)春筹建北河口水厂,设计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日,民国22年4月水厂局部建成供水,日供水量约1500立方米,民用户29户,全年出水77.33万立方米。抗日战争爆发后,水厂续建一度停顿,民国30年9月设计项目全部建成,此工程历时12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人口增加,供水渐趋紧张,当局遂扩充水厂。民国37年,供水能力增至6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约54升。民国48年初,全市管线309公里。
建国后,原有城市高消费阶层消失,人口减少,供水量一度下降。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供水量上升,1957年水厂超负荷运行。从1958年起,对北河口水厂进行多次挖潜改造和扩建,并建设新水厂,至1978年末,市区水厂增至5座,供水能力达46.6万立方米/日,最高日供水量49.82万立方米,城市供水依然紧张。1985年后,市政府把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奋斗目标,并逐年加大对南京供水基础设施的投入。1979年至1997年,共投资109220.73万元,年平均投资款5748.45万元,为1951~1978年年平均投资数的66.4倍。这一时期,新建和扩建城南水厂、浦口水厂、北河口水厂和上元门水厂等水厂,供水能力达150万立方米/日,为1978年的3倍多。1987年城区供水普及率100%。从1992年起,供水能力皆大于当年最高日供水量,基本消除城市缺水区和低压区。1998年,全年供水总量达46829.35万立方米;用水人口为235.3万人,人均生活用水量323升/日;供水管线总长2462.83公里,日供水能力175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为141.18万立方米。
第一节 制 水
民国22年(1933)北河口水厂局部建成供水,日供水量约1500立方米。民国30年,供水能力达4万立方米/日。民国37年,供水能力达6万立方米/日。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扩建北河口水厂,新(扩)建大厂镇水厂、中华门水厂、上元门水厂、城南水厂、水上水厂、 浦口水厂和城北水厂,至1998年末,供水能力175万立方米/日。
宣统三年(1911) 津浦铁路局在浦口建小水厂,此为南京企业自备水厂之始。1964年5月起,企业自备水厂向城市边远地区供水,为当年城市供水总量的3.43%。1990年企业自备水厂32家,综合生产能力363.9万立方米/日,用水人口26.5万人。1998年末,市区企业自备水厂26家,供水能力309.01万立方米/日。
【制水工艺】
南京的水厂皆采用传统的沉淀、过滤、消毒制水工艺。民国22年(1933),北河口水厂初建时,采用平流沉淀池,使用普通快滤池过滤,混凝剂开始用明矾,后用硫酸铝,消毒剂用漂白粉,民国27年6月后改用液氯消毒。民国28年曾建自然沉淀池一座,以降低江水高浊度,提高混凝效果。
五六十年代,开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制水工艺有所提高。净水剂改用固体及液体三氯化铁,1958年北河口水厂泵房机泵由手工操作启动改为联动,改造平流池,将跳跃式反应改为斗管式及水平隔板反应。1961 年使用骨胶为助凝剂。1976年,中华门水厂采用小阻力虹吸滤池,次年该厂建成2万立方米/日脉冲澄清池一座,为当时国内首次使用这样大的处理能力的池型。此后,各水厂陆续使用虹吸滤池,并将机械脉冲器改进为浮子脉冲磁力发生器。
70年代进一步改进制水工艺,净水剂使用碱性氯化铝。1977年上元门水厂采用双阀快滤池,次年北河口水厂建造一座移动罩自动连续反冲洗滤池,其滤板亦改进为多孔式加尼龙滤网。同年大厂镇水厂改造一格快滤池,由原单层石英砂滤料改用煤、石英砂、磁铁矿三层滤料,以提高滤速。1977~1978年,北河口水厂平流沉淀池改建为斜管沉淀池,斜管材料由木质改用无毒聚氯乙烯,水厂排污、水塔上水实现自动化。
80年代初起,汛期江水高浊度期间,各水厂添加高分子助凝剂聚丙酰烯胺。1983年北河口水厂一、二泵房采用自动装置,实现遥测、遥讯、 遥控操作。1988年应用竖流折板反应及栅条反应工艺改造上元门水厂沉淀池。
90年代后,制水工艺继续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1990年,净水剂开始使用液体聚合硫酸铁,同年,上元门水厂引进法国气水反冲洗Ⅴ型滤池,北河口、上元门、浦口、城北等水厂先后引进国外设备,泵房操作、投药装置改由微机管理,集中控制。1991年,城南水厂采用网格反应工艺,对水平隔板─机械反应─斜管沉淀池进行改造。
【水厂】
民国22年(1933)建成北河口水厂,设计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日,民国37年,供水能力增至6万立方米/日。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兴建大厂镇、中华门、大桥、上元门、城南、浦口和城北等7座水厂,其中中华门、大桥水厂于1995年后停(转)产,至1998年市区水厂供水能力达175万立方米/日。市区的自来水厂皆以长江为水源,分布在长约25 公里的长江两岸。江南建成有北河口水厂、城南水厂、上元门水厂3座水厂,供水能力175万立方米/日,江北有浦口水厂,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日。
北河口水厂位于汉中门外蒲包洲。民国16年(1927),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当局“为急行救济饮料之缺乏与消防事业之改进”,把兴建自来水厂列为“目前最为切要的公用事业”。民国18年春筹建自来水厂,6月市政府组建首都自来水筹备委员会,8月成立自来水筹备处。金肇祖任处长。国民政府发行特种建设公债300万元,以200万元为建设资金。民国19年3月自来水工程处成立,开始施工。水厂规模4万立方米/日。由我国技术人员设计,主要设备材料向国外订购。由南京、上海等地十几家营造厂承建,开我国独立建设现代自来水厂之先河。民国22年4月1日,部分建成出水,日供水量约1500立方米,年末达3000立方米/日。民国25年1月起,按原设计续建,后因抗日战争爆发中辍。民国28年,日商续建未完工程,民国30年9月,水厂按原设计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当年最高出水量4.21万立方米/日。民国36年拟定自来水扩充计划,次年供水能力达6.7万立方米/日。
50年代后期,自来水供不应求。从1958年起,对北河口水厂持续进行挖潜改造和扩建:1958~1961年,着重增加净水设备能力,增加一、二级泵房容量,增埋出水总管,经改造1960年水厂日供水能力增至14万立方米;1964~1965年,进行以泵房为主的技术改造工程,1966年日供水能力达16万立方米;1971~1972年,新建江边简易一级泵房和脉冲澄清池,1971年日供水能力达18万立方米;1977~1980年,改造以净水工艺为主的工程,1979年供水能力即达到30万立方米/日;1986~1988年,继续进行多方面技术改造,新建10万立方米/日脉冲澄清池1座,新建江边一级泵房1座等。
1986年7月,经批准北河口水厂扩建60万立方米/日工程。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江苏省机械化公司、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8家单位承建。工程分两期,1988年11月第一期扩建40万立方米/日工程开工,1992年6月竣工;1995年12月,第二期20万立方米/日工程竣工。1997年7月,新建工程全面通过国家验收。该工程利用日本政府贷款386700日元(折合人民币25680万元)。至此,北河口水厂供水能力达到90万立方米/日,为建厂时的15倍。
大厂镇水厂位于长江北岸大厂镇八步沟。1959年4月筹建,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施工由南京市政公司总承包。1962年建成,5月向镇上供应自来水,最初日供水量0.6万立方米。由于投资所限,暂埋直径300毫米出水总管与南化公司供水管线接拢并联供水,1970年初与南化公司分网供水。1972年向石佛寺地区供水。1982年埋设直径500毫米出水总管至南京钢铁厂。1990年日供水能力为2.5万立方米,全年供水量占江北供水区的37.23%,占全市的2.15%。干管通至浦口区金陵汽车制配厂,与浦口水厂管道联通。
1993年后改善制水设施,至1997年制水能力提高到2.6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南达沿江镇,北到大厂区八村,西通盘城镇、永丰乡,供水量占江北供水区32.69%,占市区的1.90%。
1998年3月26日,水厂整建制划拨给大厂区政府管理。
中华门水厂位于中华门外五贵里。1966年2月拟建中华门井水厂,但井水含砷、铁量较多,无法利用,1967年夏改用南河水为水源,同年7月投产。因南河水源不足,于1975年加用一二口井水,与河水混合供水。后南河水源受污染,1976年初改以长江水为水源,同年4月竣工投产。1990年末,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日,最高达2.5万立方米/日,全年供水量占市区的1.99%,供水范围长乐路以南,中华门外西善桥及岔路口。1995年2月停产。
大桥水厂位于金陵造船厂西南侧、离长江大桥2公里处。由南京市勘测设计院设计,1969年6月动工,1970年5月基本竣工,6月出水,最高日出水量约1.6万立方米。1982年并入上元门水厂,称上元门水厂西厂,1987年复又分开。经革新改造后,1990年底供水能力2.5万立方米/日,最高日出水量3.5万立方米。全年供水量占市区的2.82%。供水范围为下关宝塔桥等地区。1998年5月停产,9月底转供沉淀水,作为冲洗玄武湖的水源。
上元门水厂位于上元门外长江滩地。60年代初即拟筹建,规模为日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1970年获批准。由南京市勘测设计院设计,市政公司施工。1971年1月开工,1974年7月第一期工程第一组5万立方米/日供水设施建成对外供水,1975年8月第二组5万立方米/日工程建成投产。1979年第二期10万立方米/日工程开工,1980年7月全部建成20万立方米/日供水工程。1985年扩建10万立方米/日工程,1989年供水能力达30万立方米/日。
1987年,市政府决定在上元门水厂北侧再扩建10万立方米/日供水工程。此工程经国家批准利用法国政府混合贷款2799万法郎(折合人民币1736万元)。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其中工艺设计由法国德里满公司承担,该公司根据源水水质资料,在工艺上投加石灰,以防供水管网腐蚀;滤池采用该公司专利技术V型滤池,其特点是气水反冲洗,采用长柄滤头和匀质滤料,使滤池具有冲洗均匀、滤水水质较好、水耗低和节能等优点;制水工艺采用可变程序控制, 主要工艺设备均为国外产品。1989年9月开工,1990年12月建成,1991年2月完成调试投产。至此,上元门水厂形成两条平行制水系统,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日,年供水量占市区的28.8%。供水范围以城北工业区为主,东至中山门,南通湖南路,西达下关宝塔桥,北至和燕路长营村。1994年改建加药间,1998年完成对1号沉淀池的改造工程。
城南水厂位于城郊西南漕埂头。1977年4月,经省计委批准新建城南水厂,总规模为日供水30万立方米,取水口在大众闸上游100米处,一级泵房设在长江堤外,主厂区建在堤内,相距约300米。1979年筹建第一期15万立方米/日工程,1980年冬开工,1983年7月竣工试投产,日供水2万立方米。1984年7月,供水能力达15万立方米/日。1986年第二期15万立方米/日工程开工,1987年7月建成投产,1989年供水能力达到设计能力。1990年供水量占市区的23.5%,供水范围以城南地区为主,东至江宁县东山镇。1991年,一泵房1号及6号机组安装液力调速装置,1998年完成1号沉淀池改造。
浦口水厂位于浦口轮渡码头约300米处,即临江路18号。1978年筹建,水厂规模一期工程为日供水5万立方米。1981年4月动工,1983年7月一期工程建成供水,当年最高日供水量为1.78万立方米。一期工程投资1321万元,其中用水大户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集资126万元,南京毛纺厂集资59.8万元。1990年全部工程竣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量占江北供水区的62.77%,占市区的3.62%。供水范围东通南京毛纺厂,西至石佛寺,北达浦泗路立交桥,南到江边车站、码头,供水面积28平方公里。1992年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4600万元奥先令(折合人民币3370万元)扩建水厂,供水能力增加10万立方米/日,1993年开工,由南京市市政设计院设计,南京大地集团承建,1998年3月竣工。1998年供水能力达1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量占江北供水区的67.31%,占市区的3.91%。
燕子矶水厂1959年筹建,1960年11月开工。1961年7月,因国家调整基建项目下马,8月省计委指示由南京化纤厂与市自来水公司在原建基础上共建,10月南京化纤厂、南京化工厂和市自来水公司三单位签订联合建设燕子矶水厂及供水问题协议书,规模日产5万立方米。1964年5月建成投产,8月移交南京化纤厂管理,根据协议水厂每日向城市管网输水1万立方米,解决燕子矶地区及迈皋桥一带居民用水。至今未间断。
水上水厂1974年,国家建设委员会科技局、城建总局提出水上水厂科研专题,并确定由城建总局建设研究院、甘肃省建筑勘测设计院、南京市自来水公司三个单位承担试验、研制、施工、运行工作。1975年在北河口水厂和大桥水厂进行小型试验及日产水144立方米的模型试验。1976年确定设计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并增加南京工学院、芜湖水泥船厂两科研单位。1976年底完成工艺设计,1977年底完成船体设计,1978年10月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水上水厂船体长37米,宽14.1米。甲板以上有两层建筑,底层高4米,为生产车间;顶层高2.6米,为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船体总浮力1.3万吨,机泵6组,总功率68.5千瓦。1980年9月移至浦口水厂取水口附近,安装连接管道设施。1981年1月7日,向浦口地区供水,实际供水能力1~1.1万立方米/日。1984年7月,水上水厂停用,次年移交江浦县水厂使用。1984年12月获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1991年6月30日,因故沉没,2人罹难。
城北水厂水源厂及取水口在燕子矶长江边二台洞与三台洞之间,净水厂位于幕府山南侧联珠村。1994年3月进行予可行性研究工作,1996年5月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水厂总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工程总概算为39050.29万元人民币,其中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70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864万元)。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其中取水工程按90 万立方米/日规模一次建成。由南京市政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市给水排水设计院共同设计,江苏海洋工程公司、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南京大地集团等承建。1997年8月开工,1999年建成投产。全厂的生产自动控制及管理水平较先进、可靠。一期工程供水区域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新生圩外贸港区、亚东开发区、马群工业区等绕城公路以东部分区域,城东北地区。
1998年南京市区公共供水企业一览表
(建制镇以上)
表2-5-2-2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创办时间 |
地址 |
水厂数 |
实际综全生产能力 (万立方米/日) |
1998年供水量 (万立方米) |
| 1 |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
1929.8 |
中山东路 |
5 |
150 |
46614.94 |
| 2 |
大厂镇自来水厂 |
1959.4 |
大长镇 |
1 |
2.6 |
429.79 |
| 3 |
长芦镇自来水厂 |
1990.10 |
长芦镇 |
1 |
0.5 |
105.0 |
| 4 |
葛塘镇自来水厂 |
1992 |
葛塘镇 |
1 |
0.5 |
98.50 |
| 5 |
板桥镇自来水厂 |
1996.5 |
板桥镇 |
1 |
1.0 |
62.5 |
| 6 |
摄山镇自来水厂 |
1988.5 |
摄山镇 |
1 |
0.8 |
57.6 |
| 7 |
马群镇自来水厂 |
1995 |
马群镇 |
3 |
0.3 |
4.3 |
【企业自备水厂】
宣统三年(1911)津浦铁路局在浦口车站修建小水厂。民国10年(1921),浦口建铁路水厂,设计规模为2000立方米/日,实际出水1500立方米/日,专为铁路运输服务。民国24年,永利厂(南化集团公司前身)凿深井6口,作为生产、生活用水,民国37年建简易地表供水设施,改取长江水为部分生产用水。
1951年,永利厂建第一地表水厂,1962年建第二地表水厂。1964年5月,燕子矶水厂建成。为解决城市供水不足,该厂当年向城市供水管网输水137.76万立方米,为市区供水总量的3.43%。1968年9月,南京肉联厂自备水厂向下关一带供水,全年输水17.54万立方米,1970年停止对外供水。1972年7月,南京第二钢铁厂(简称西钢,下同)水厂向城市管网供水,当年供水41.42万立方米。
1978年,市三水办公室调查自备水厂单位25家,日供水量556.79万立方米。1984年7月,市节水办公室调查36个自备水厂单位,日供水量306.9万立方米,其中28家生产沉淀过滤水59.5万立方米/日,全年向城市供水管网输水1436.43万立方米,为城市供水总量的5.99%。1987年西钢水厂停止向城市供水。1990年,有企业自备水厂32家,综合生产能力363.9万立方米/日,其中过滤水107.91万立方米/日,全年向城市供水管网输水1076.23万立方米。1997年,市区有企业自备水厂单位26家,水厂30座,综合生产能力306.51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单位7家。全年向城市管网输水降至294.28万立方米,为城市供水总量的0.62%。
【地下水】
据史载,南京古代就利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今仍存有南唐古井、铜钩井等古井。清甘熙《白下琐言》载,“城中人烟辐辏,食井不可胜计”,清末市内有浅井5000余口。民国17年(1928)起,南京特别市政府在中正街等处开凿深井6口,安装机泵抽汲井水供市民饮用。民国23年,民族资本家范旭东创建永利厂,次年凿深井6口,作为生产生活用水。
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市水利、城建部门及江苏省地矿部门进行水文地质勘测,初步掌握了南京市的地下水情况。南京地下水主要贮存在长江沿岸冲积层、秦淮河古河道区和分布近郊及城区的碳酸盐岩与砂岩地层。市区范围内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27亿立方米/年。浅层地下水均受到轻度到中度污染,已不适于作为饮用水源,深层水未受大的污染。根据城市供水水质一般要求和开采的可行性,每天可开采约5万立方米。
据1964年不完全统计,南京市有各类水井3238口,其中65%水井被污染,有8万多户居民使用井水,5万余人饮用井水。1966年初,市自来水公司建中华门井水厂,因水质含铁、砷量大,硬度过高而弃用。70年代和80年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市区地下水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计,1977年,全市有民用水井5082口,仍有部分居民饮用井水。
1978年,市“三水办”调查7个深井使用单位,日供水量为2.19万立方米。1984年,市“节水办”进行地下水用水情况调查,33个企事业单位66口深井,其中58口在用井日用水量约2.9万立方米。
1992年市市政公用局发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文件,委托市节水办公室依法进行管理。
1993年7月组织专家对《南京市市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1994年起与使用单位签订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议。
1995年3月起按月抄表收费,有偿使用,6月,市市政公用局印发《南京市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细则》。根据这一细则,市供节水处与有关单位签订开发利用保护协议,负责办理凿井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手续,制定开采计划等制度,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
1997年下半年,编制《南京市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则》,对地下水资源实行凿井审批、取水许可,计划开采、保护监督、计量收费系统化管理。年底,市供节水处已管理深井147口,在用井103口,当年开采总量1333万立方米。1998年新纳入管理和审批凿井6口,当年在用井开采总量为1329.78万立方米
1998年南京市区自建供水设施企业一览表
表2-5-2-3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水厂数 (座) |
实际综合生产能力 (万立方米/日) |
| 1 |
扬子石油化工公司 |
大厂区 |
1 |
42 |
| 2 |
金陵石化烷基苯厂 |
尧化门 |
1 |
15 |
| 3 |
金陵石化炼油厂 |
栖霞 |
1 |
31 |
| 4 |
江苏双龙实业有限公司 |
龙潭 |
1 |
0.45 |
| 5 |
南京油脂化工厂 |
小行 |
1 |
1.5 |
| 6 |
中国水泥厂 |
龙潭 |
2 |
1.0 |
| 7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燕子矶 |
1 |
10 |
| 8 |
南京钢铁厂 |
大厂区 |
2 |
45 |
| 9 |
国营浦镇车辆厂 |
浦口 |
1 |
2 |
| 10 |
上海梅山集团(南京)矿业有限公司 |
西善桥 |
1 |
4.5 |
| 11 |
上海梅山冶金(集团)公司 |
中华门外新建 |
1 |
50 |
| 12 |
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大厂区 |
2 |
60 |
| 13 |
南京热电实业公司 |
大厂区 |
1 |
0.4 |
| 14 |
南京第二钢铁厂 |
西善桥 |
1 |
4 |
| 15 |
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 |
栖霞 |
1 |
1.5 |
| 16 |
南京港务局港务三公司 |
浦口 |
1 |
0.2 |
| 17 |
南京港务局港务四公司 |
新生圩 |
1 |
1.0 |
| 18 |
南京肉联合加工厂 |
宝塔桥西街 |
1 |
0.24 |
| 19 |
南京铁路分局 |
新庄 |
3 |
4.2 |
| 20 |
南化集团建设公司 |
大厂区 |
1 |
0.8 |
| 21 |
三航三公司预制厂 |
大厂区 |
1 |
0.05 |
| 22 |
珍珠泉公园管理处 |
浦口 |
1 |
0.02 |
| 23 |
南京第二热电厂 |
太新路 |
1 |
18 |
| 24 |
南京化工厂 |
门坡 |
1 |
12 |
| 25 |
南京制药厂 |
中和桥 |
1 |
2.0 |
| 26 |
长江油运公司 |
中山北路 |
1 |
0.15 |
民国37年(1948),市区最高日供水量为7.64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约54升,1998年最高日供水量为141.18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323升,分别为民国37年的18.5倍、6倍。
1949年初,市区管网长度为309公里,供水范围东到孝陵卫,南至宁芜路,北通黑龙江路口和江边马路。1997年末管网长度2371.17公里,供水面积220平方公里,供水管线东至麒麟门,南至禄口机场,西达长江边双闸镇,北抵燕子矶。1988年末管网长度2462.83公里,为1949年的7.97倍。
民国22年(1933)4月南京开始供水,日供水量1500立方米,供水对象多为军政机关、官员住宅区和工商业户,并设少量水站向市民售水,全年出水77.33万立方米。民国30年,最高日供水量4.21万立方米,水厂超负荷5%。民国37年,供水能力提高到6万立方米/日,最高日供水量增至7.64万立方米,水厂超负荷27.3%。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约54升。
1949年供水总量1468.87万立方米。1950~1952年,供水量大幅度下降,平均日供水量2
万立方米,为水厂供水能力的三分之一。1955 年最高日供水量5.19万立方米,仍未超过水厂供水能力。此后,南京工农业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供水量迅速上升。1957年供水总量1948.50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达7.99万立方米,水厂超负荷33.1%。夏季高峰期边远地区及低压区缺水严重。1958
年北河口水厂经挖潜改造,日供水能力增至11.3万立方米,次年最高日供水量11.35万立方米,供求趋于平衡。
60年代,供水结构发生变化,工业用水迅速增长,供水又趋紧张。1960年供水总量为3542.04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为1308.24万立方米,为1957年工业用水量的3.29倍,占售水总量的39.19%。1964
年最高日供水量增至15.4万立方米,供水能力为14.6万立方米/日,开始调用企业自备水源,当年调入137.76万立方米,并新、扩建水厂,增加供水量。1969年,供水能力提高到18.6万立方米/日,但最高日供水量达20.5万立方米,水厂仍超负荷。
70年代,供水量年平均递增速度为11.8%。1970年供水总量为5839.82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3072.69万立方米,占售水总量的55.10%。1973年供水能力23.6万立方米/日,最高日供水量高达28.21万立方米。期间新建大桥和上元门两座水厂,1979年日供水能力达到50.6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51.59万立方米,供求矛盾有所缓和。
1980年,供水总量为17479.71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9061.01万立方米,占售水总量的56.5%;生活用水为6974.85万立方米,占售水总量的43.5%。为解决供水设施建设资金,1984年通过用水大户集资新建浦口水厂,1985年和1987年利用外资贷款新、扩建北河口水厂和上元门水厂,至1989年供水能力增至102万立方米/日,用水人口增至207万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增至236升。
1990年,供水总量35026.53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13009.19万立方米,占售水总量的40.13%;生活用水量上升至19405.48万立方米,占售水总量的59.87%。
用水人口209.79 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253 升。最高日供水量112.84万立方米,供水能力112万立方米/日,调用社会自备水降至1076.23万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3%。
1991年至1998年,城市供水总量平均年递增3.96%。
1998年城市供水能力175万立方米/日,城市供水总量为46829.35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141.18万立方米;用水人口235.3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323升。
北河口水厂初建时,城内管网水压0.48兆帕,中华门附近和下关地区管网水压0.27~0.34兆帕。
1954年,利用街道消防栓进行全市管网测压。1956年6月,市自来水厂设立供水调度组,规定制水车间出水压力最高不超过0.61兆帕,市内厂部水压标准为,夏季高峰时0.30兆帕,其他时间0.27兆帕,并根据压力情况决定增压站开、停车。这年第二季度装用远距离水压传示仪,了解边远地区的水压情况,第四季度控制小市、大光路两处水压为0.10~0.12兆帕。1964年5月,市建设局规定供水压力标准:城市一般应保持0.13~0.15兆帕,配水管网末端及边远地区压力不低于0.07兆帕,特殊用户自行加压。1966年市中心水压标准定为0.196~0.245兆帕。在中山东路解放路口、下关水厂、小市街、中央门增设水压测记点,24小时自动测记。1970年,大厂镇地区在镇中心与管网末端测压,中心压与末端压之差较小。
1980年建立水压同步测压制度,全市设10点,每年8月份每隔半小时同时记录压力一次;全市水压普测,设162点,每季普测一次,即2月、5月、8月和11月。1984年市自来水公司规定,市中心(新街口)压力0.28~0.32兆帕,其他各压力点不低于0.14兆帕。1988年国家城乡建设环保部规定,城市供水区每10平方公里设一测压点。1990年,全市设21个测压点,江南地区设16点,大厂镇地区设2点,浦口地区设3点。上新河、南岔路口、杨庄、沿江乡、毛条厂、老山营养食品厂、南门米厂等7个点是无线传示,其余14个点是有线传示。
1991年,全市测压点平均压力0.25兆帕,管网水压合格率97.15%。此后调整主干管网,增设增压站解决“三门五区”(中山门外、太平门外、光华门外、夫子庙地区、
西家大塘地区、 五台山地区、归云堂地区、 黑墨营地区)及浦口石佛寺、陆军指挥学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局部低压点缺水问题。
1997年,增设光华门、市政府、水西门和机场站等4处测压点,市区测压点平均水压0.29兆帕,管网水压合格率达99.08%。1998年,全市共有24个管网测压点,测压点平均水压0.30兆帕,管网水压合格率达99.70%。
北河口水厂民国22年(1933)4 月通水时,各种口径管线33.7
公里。30年代,管线长度总管约100公里,支管约35公里。1949年初管线总长度309公里。
1997年末,市区管网总长度2371.17 公里,其中直径500~1800
毫米管道长342.3公里。1998年末,市区管网总长度2462.83公里,其中直径500~1800毫米管道长402.95公里。
南京供水采用水厂——水库——增压站组合供水方式,分江南、江北两个供水系统。
一、江南供水区管网
民国22年(1933)4月,北河口水厂敷设第一根直径750毫米输水总管,自水厂至清凉山水库,长度3186.2米,再由清凉山水库接直径600毫米干管沿汉西门城墙而东经汉中路至新街口,并在市区主要道路埋设直径100~500毫米管道。民国25年6月,又敷设第二根直径600毫米输水总管,自水厂至汉西门,长度4150米。市区供水水管东到中山门外白水桥,南达宁芜路安德门,北通黑龙江路口和江边马路。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管网南延伸至光华门外大校场,西北至江边马路及四所村。抗日战争胜利后,继续在街巷铺设管道,1949年初管线总长度309公里。
解放初,重点解决劳动人民住区(棚户区)的吃水问题,设立多处水站。
1953~1957年,共敷设和改装干管69.89公里。1958~1962年期间,敷设北河口水厂第三根直径900毫米输水总管至草场门,接北京西路至鼓楼直径700毫米水管,5年敷设和改装46处干支管,管网向北延伸至五塘村白云石矿地区。
1963~1965年,敷设燕子矶水厂直径700毫米和800毫米输水总管,接通和燕路干管。埋设清凉山增压站至汉中门龙蟠里直径600毫米干管。5年共埋设和改装干管44处,长度49.04公里。1966~1970年,敷设中华门水厂输水总管2根,直径为500毫米。5年共敷设管道96.89公里,管网延伸西南至毛公渡、能仁里,西至螺丝桥。
1971~1975年,敷设上元门水厂直径1000毫米输水总管,大桥水厂至桥管处直径600毫米输水总管等干管30处,长度143.56公里。1976~1980年,敷设上元门水厂第二根直径1200毫米输水总管至五塘村,增设北河口水厂第四根直径1000毫米输水总管至水西门等,5年共敷设管线266.25公里。管网延伸东南至沧波门地区,北至燕子矶镇和上元门江边。
1981~1985年,敷设、调整城南水厂至安德门直径1200毫米输水总管等多处管线,5年共敷设405.66公里。管线东延至马群、朱庄,东南至沧波门,南至岔路口。
1986~1990年,敷设北河口水厂第五根直径1500毫米输水总管至上保,城南水厂第二根直径1600毫米输水总管至藏家巷,上元门水厂第三根直径1200毫米输水总管至水吉路,市自来水公司至江宁县水厂的直径500~600毫米干管等多处输配水干支管共529.36公里。1990年末,江南供水区自来水管总长1890.99公里。
1991~1997年,共敷设、调整直径500~1800毫米输配水干管115.13公里,并向禄口国际机场供水,主城区供水管网基本呈环状。1997年末,江南供水区管线总长度2220.15公里,其中管径大于、等于500毫米干线长度为316.1公里,供水面积220平方公里,供水管线东至麒麟门,南至禄口机场,西达长江边双闸,北抵燕子矶。
1998年5月,架通直径1800毫米凤凰桥过桥管,至此北河口水厂至凤凰西街直径1800毫米管道工程完竣;敷从北河口水厂经石城桥、汉中路、中山东路,至中山门的大口径输水管道,实现“西水东调”;7月底,中山门至马群地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建成通水;从宁杭公路埋设沿环陵路、马栖路、亚东一号路、宁镇路及环城路至尧化路口供水干管,与城北水厂出厂水管连接,实现北河口、城北两大水厂双路供水;此外,完成22处管道改造工程,全年共敷设、调整直径直500~1800毫米输配水干管63.89公里。
1998年末,江南供水区管线总长度2343.97公里,其中管径大于、等于500毫米干管长度379.99公里。
二、江北供水区管网
1960年兴建大厂镇水厂时,敷设直径300毫米和150毫米输水总管接入南京化学公司原有管网并网对外供水。至1965年,先后埋设凤凰路、凤北路、吴家洼等处直径300~75毫米管道3公里多。从1968年起,大厂镇水厂逐年敷设大口径输水干管和配水管,逐渐形成供水系统。1970年初与南化公司分网供水,并从水厂敷设直径200毫米干管约10公里至南京钢铁厂。1972年,敷设直径200毫米输水管从金陵汽车制配厂附近延伸8公里至石佛寺。1973年从南京钢铁厂敷设直径300毫米干管10公里至泰山新村增压站。
1974年在浦口东门一带埋设干管1436米。
浦口水厂筹建时,由水上水厂临时供水。1980年从临江路水厂大门口敷设直径800毫米干管近5公里至长江大桥北堡;从北堡敷设至东门向阳桥直径600毫米干管2.4公里,从向阳桥接敷直径500毫米干管4.6公里至陆军指挥学院,从北堡敷设直径500毫米干管至南京毛纺厂,从南京毛纺厂接敷设直径500毫米干管至泰山新村与大厂镇水厂干管接拢。两水厂供水管线联通,在金陵汽车制配厂门口设闸门,平时分界供水,必要时可相互调剂。
1982~1984年,大厂镇水厂敷设直径500毫米输水总管至南京钢铁厂、至宁六公路口等处管线。1987年5月,大厂镇水厂埋设凤凰南路至化工部十四工程建设公司干管500米。1988年,浦口水厂埋设泰山新村至开发区等处管道。
此外,在和平街、 夹河新村、河西街、和平村、浦中路、建筑里等地埋设管道。
1990年底,江北供水区管线总长度129.31公里。1991~1997年,江北供水区敷设干管21.71公里,1997年底管线总长度151.02公里,其中直径300毫米以上管线43.57公里。从石标商场沿泰西路至花旗营路口直径1000水管、花旗营口至泰山新村直径800管道。1998年底,江北供水区管线总长150.50公里,其中浦口地区118.86公里,直径300毫米以上管线32.04公里。
民国22年(1933),建清凉山水库和中山陵水库,库容量为1万立方米和0.6万立方米,同年还建大光路增压站(1971年拆除)。民国24年建卫岗增压站,民国28年拆除。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时期,建四望山增压站(1950年拆除),民国28年建中山门增压站。民国36年,建成北极阁和中山陵增压站,增压能力为70立方米/时和36~72立方米/时。
1956~1972年,建五棵松、高云岭和泰山新村水库、增压站及清凉门、明孝陵、中山门增压站,总计水库容量为1.4万立方米,增压能力约为4870立方米/时。1979~1987年,建瑞金新村、锁金村、七里街、竹林新村、共青团路和后宰门水库、增压站及板仓增压站、浦口农机校门口二级增压站,总计库容量为3.26万立方米,增压能力为4429立方米/时。
90年代,先后停用清凉山、清凉门、七里街水库、增压站,高云岭水库、增压站转为备用。1996年9月,禄口机场增压站建成投入运行,采用PLC控制,日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10月,浦口高新技术开发区一期工程5000立方米增压站建成并试运行。1997年6月,西家大塘临时泵站投入运行。1997年底,全市在用水库、增压站9座,其中库站合一5座,增压站3座,水库1
座,库容3.76万立方米,增压站装机能力为2764千瓦,输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1998年5月28日,浦口“陆军指挥学院”增压站建成,占地400多平方米,规模为日供水能力8000立方米。6月,竹林新村增压站扩建工程竣工,增压站装机能力1045千瓦。
民国22年(1933)北河口水厂初建时,原水“水质优于(国内)其他水厂”。
新中国成立后,加强对水源水质保护,水质长期良好。1989年长江南京段基本属一级、 个别数据属二级水体标准,1997 年各水厂出厂水质四项(浊度、余氯、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指标绝大部分保持在100%,水质合格率在99.9%以上。1998年,各水厂出厂水平均浊度达0.30NTU。
北河口水厂建成供水后,重视对水质的检验与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水质监测系统,至1998年,南京水质监测站的监测工作达国内一流水平。
南京自来水厂皆以长江水为水源。长江水量充沛,流速快,稀释自净能力强。江水浊度构成以活性泥质为主,浊度因季节不同悬殊较大。北河口水厂初建时,对夹江水质“迭经试验,均极优良及格,各种矿质气质微量或极轻微,或竟无发现。浊度亦不甚大,大约夏季为四百,冬季半之”。民国27年(1938)夏,浊度曾最高达1900毫克/升。
1954年,北河口水厂上游棉北饲养场对水源污染甚大,水厂要求该场迁移未果。1956年起,对北河口水厂上游2公里江岸附近地带限制既设工厂和饲养场在原地发展,严禁建设新厂及可能污染水源的建筑物。1959年建立对水源上游定期检查制度。1957年8月,建筑工程部、卫生部颁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规定取水口上游300~500米,下游50~100米为第一防护地带,即戒严地带。1962年,市自来水厂规定在第一防护地带内,严禁倾倒垃圾、粪便和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100米禁止停靠船舶。在市卫生防疫站和其他主管部门督促下,棉北饲养场陆续迁让。1963年,加强对卫生防疫地带监督,每月采检水样一次,拆除水厂上游沿江500米处茅屋,禁止饲养家畜。1964年,又规定取水口周围10米不准船舶靠近,并由水厂警卫人员巡查。
1967年北河口水厂防护带进驻部队船队,排放洗船污水和生活用水。
1980年,上元门水厂取水口水域油、酚污染严重,分别超过国家地面水源标准。1980年10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水源防护工作会议,水源防护得到加强。
1981年1月,部队船队迁出北河口水厂水源防护地带,其后玄武区建筑材料仓库迁出。
1982年下半年,棉北饲养场排污口迁至距水厂出水口1.6公里处,实现北河口水厂和中华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区域内无工业废水和禽畜粪便排放,减轻了水源三氮(氨氮、硝酸氮、亚硝酸氮)污染。1984年5月,上元门石油化工厂停产搬迁,解决了上元门水厂取水口水域的石油酚污染。1989年,市自来水公司会同市市政公用局、
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卫生防疫站对水源进行三次检查,采样分析,认为长江南京段基本属一级、个别数据属二级水体标准。1994年,市自来水总公司会同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京监测站对北河口水厂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的水源水质进行检测评估,认为“北河口水厂取水口及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内江面水质基本符合地面水环境GB3838─88Ⅱ级标准”。1996年,市人大环保执法检查认为,全市水厂保护区水源受污染状况日趋严重,PH值有增加趋势,细菌总数也有所提高,其中北河口水厂保护区有码头、加油站和排污口等6处,城南水厂保护区内有排污口、锚泊地等2处,上元门水厂保护区处在南京船厂和港务局黄砂码头的包围之中。
1997年7月,市自来水总公司与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建立警民共建,加强取水头部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区内的长效管理。
民国22年(1933)4月,北河口水厂出厂水是未经过滤的一次净化消毒水。
4月2日《中央日报》报道称,“水中所含硷度铁质等,均较他处自来水为少”,自来水工程处内部资料载:“迭经本市卫生机关化验,均认为清洁优良无大肠杆菌,超过普通饮用标准,宜于饮用”。
50年代中期,出厂水质细菌与理化指标优于我国1955年5月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草案的规定。后由于水厂工艺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源水浊度增高,浊度、余氯等项目忽高忽低。1959年北河口水厂水质合格率为96.7%。
1962年9月2日,管理疏忽,发生出厂水浊度达40度有三四小时的混水事故。“文化大革命”时期,北河口水厂浊度合格率仅87.31%,大厂镇水厂90%。
1981年,各水厂在水源水质变化异常时,出厂水浊度才超标,除上元门水厂含酚、油量有时超标外,其他水厂化学和五项毒物指标,尚能符合国家标准。同年,国家城市建设总局颁发《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的规定》,规定浊度、细菌、大肠菌和余氯四项指标的标准。按照这一规定,1981~1990年各水厂出厂水浊度、余氯合格率均在99.9%以上,细菌、大肠杆菌合格率100%。
90年代,市自来水总公司水处理硬件水平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进。夏季高峰供水前,各水厂对沉淀池、滤池等净水设施清洗、消毒,不因供水量大影响水质。长江水浊度增大时,相应增加投药量,使出厂水浊度经常保持在1.0NTU(标准浊度单位)。
市卫生防疫站每季度对各水厂进行一次出厂水质的监督检测,各水厂出厂水四项指标绝大部分保持在100%,水质合格率在99.9%以上。
民国35年(1946)开始实行管网水采样分析,重点是军政机关、使馆区和茶楼酒肆,每周二次取水样化验。
1949年,全市设15个管网水采样点。1950年起进行二次加氯试验。1961年,管网水余氯偏低,全年合格率仅39.6%。1962年,设检水点达60处,并规定40处管网末梢处细菌、余氯由化验人员每周采检一次,增压站进、出水余氯由值班工每小时检验一次,由增压站加压时加氯改在管道中进行二次加氯,当年管网水余氯合格率76.38%。1963年停止二次加氯,改为增加出厂水一次投氯量,提高管网余氯含量,合格率提高到93.7%。“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停止对管网水样检测,1973年起恢复检测,但仅检测20个点。
80年代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供水范围内每2万人设一监测点。1981年,全市设60个点,后增至80个点,每月由市自来水公司化验室取样检测二次。同时,为确保管网水质,新埋管网竣工后须先行冲洗、消毒,经抽样检查合格后才通水;定期排放城区管网末端水(俗称死头水);严禁自备水源连通城市自来水管线,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杜绝。80年代,管网余氯合格率平均达到99.44%,最高达99.88%。
90年代,管网检水点80个,其中15个管网末梢点,每月采样检验2次,四项水质指标检验合格率均在99.9%以上,1997年水质指标检验合格率达99.95%。1998年,管网余氯合格率为99.95%,管网浊度,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合格率均为100%,四项水质指标检验合格率为99.99%。
民国22年(1933)水厂最初出水时,由南京市卫生事务所派员到各取水处及水厂化验水质,有色度、硷度、嗅味等十余个项目。中央卫生设施实验处环境卫生股亦曾化验检查。水厂设简易化验室,作浊度、余氯等少量项目测试,细菌化验委托市卫生事务所办理。民国26年,水厂化验水质,每日填具化验报告,并采集各水站及用户水样按日送请市卫生事务所复验。
同年水厂购置细菌试验设备。
南京沦陷后,一度停止化验,民国27年后才恢复对水质20多个项目的检验,每月检验3~4次。民国33年开始每日对原水水质化验。抗日战争胜利后,水厂内设物理、化学、细菌试验仪器各一组,化验项目20个左右,化验员3名。每日取源水、沉淀水、滤后水、消毒后水和出厂水进行物理、化学、细菌等项目检验。细菌聚落数采用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标准,每周2次在城内用水户采样化验。
50年代初期,每日将源水、沉淀水、快滤水和消毒后水各作一次理化分析,水厂清水余氯每半小时检验一次,
浊度由机房值班工每小时检验一次。
1955年采用苏联爱依克姆培养基方法检验水中大肠菌,每周3次,每月将源水和用户水质检验结果报送市卫生防疫站。
1957年2月,根据国家颁发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制订《南京自来水厂饮用水水质标准》。
1976年,市自来水公司按照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检验,检验项目除按其规定的23项外,另加自定项目17项,共40项。
1979年2月,市自来水公司制定公司、水厂、制水班组三级水质管理制度。从80年代起,逐步采用仪器检验,先后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和放射性测定仪等精密仪器。
1981年,市自来水公司建立中心化验室,各水厂设立化验室。为掌握江水浊度变化,从1984年起每年夏季洪峰期与长江上游宜昌、安庆、芜湖等城市水厂保持电话联系,为水厂净水采取应急措施提供信息。1985年国家颁布GB5749─8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自来水公司化验室按照此《标准》,能做国标项目35项中的29项,非国标项目10项,共39项。1989年,市自来水公司完善两级水质检测机构。1990年有水质管理人员5名,化验人员38名,两级化验室8个。7个水厂均能做21项检测,其中国标15项,非国标6项,公司化验室能做国标31项,非国标10项,共41项。
90年代,引进先进的水质检验设备。1992年引进美国PE公司的8700气相色谱仪、3100原子吸收仪等,1993年购进北京产WFX─202型原子吸收仪、瑞士AE240型电子天平等。1993年市自来水公司中心化验室能对国家规定的35个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另加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14个项目,共49个项目。同年12月,在市自来水总公司中心化验室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京监测站,1997年底该站有2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5名,化验师2名。南京水质监测站是省内供水企业中唯一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中心化验室,从制水工艺到把自来水送进水管,平均每天对118个监测点进行1400多项次的水质监测,1998年10月经建设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查评审,评定南京的水质监测工作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用户民国22年(1933)4月,供水营业章程规定,凡申请装表的用户,经自来水管理处核准,用户自行委托私营电水行装设内部管道,经验泵合格后装表接水。全市用户29户。为推广用户装表用水,规定凡在自来水管100米以内的酒楼、茶社、旅馆、浴室等公共场所限期装用;凡在已埋设自来水管道两旁的住户,其房租每月30元以上者限装自来水;新建房屋须有自来水设备,实行免费登记、
分期付款;开展新辟马路“接水运动”;设小口径水表优待户,七折收费并负责户内安装等,至民国24年有装表户1600余户。日伪时期,用户增至5605户。民国34年9月,简化用户申请手续,实行优待接水,至1949年初有用户6800户。
新中国成立后,仍采取优待措施,发展用户。取消《特敷干管摊费办法》,对私人用户采用分期付款、取保装表办法,1952年装表户10905户。50年代中期开始,由自来水厂(公司)完成对用户内外的管道安装及装表接水,延续至今。
1962年,取消水表押金制度,退还原用户所交押表金,1965年装表户增至13963户。60年代末期,要求装表用水者日渐增多,市区供水紧张。1969年规定,民用接水须有共同用水5户以上方予以办理装水申请。1974年实行管网调整和用户接水同时进行的办法,至1976年装表户28811户。
80年代,推行按户装用自来水分表。1980年7月,规定安装进户水管直径在50毫米以上者,须交纳增容投资费。1984年用户达66258户。
1992年以后,按照“有偿使用,有偿服务”的原则,采取谁受益谁投资的办法改善市区的供水条件。1996年,市自来水公司推出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规定“符合给水规定,各项手续齐全的应立即登记,资料齐全的7日内安排勘察,凡需进行管网设计的,40日内确定供水方案”。城市用户原则上一个门牌装一只总表,1991年后实际装表数呈下降趋势,1991年为80239户,1997年降至74576户。1997年10月开始,&127;规定对需新增自来水容量的用户埋设输水管网时征收管网建设工程费。1998年,自来水维修加入110社会服务联动体系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5月,开通“蓝帽子”便民服务热线电话,设立“蓝帽子”专用车,同时开展窗口服务“星级达标”活动,年底有3个部门达到二星级标准。
1998年末,装表用户73994户。
1955年前,换表、修表分别由自来水厂工程课和供应课负责。
1955年自来水厂业务课设水表组负责其事,1960年由自来水公司营业所负责,1989年10月移交水表厂。
解放后,市自来水公司实行换表周期制度,表直径25毫米以下,6年更换,表直径40毫米至50毫米,4年更换;表直径80毫米以上,2年更换。因人力所限,平均年换表量为规定的70%。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项便民措施,为用户服务。1986&127;年设立报漏监督电话。1991年后,管网修漏及时率在97%以上。1996年5月,成立“蓝帽子”青年服务队,由30名团员青年自愿组成,上门为省市劳模、烈军属、离退休老干部、孤寡老人义务修理自来水表和管件,还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到居民小区,大专院校宿舍区进行义务修理,建立定点服务箱。
供水伊始,自来水工程处招商承办水站,全市设25个售水站。其房屋设施主权归自来水工程处,售水盈利由承办人自得,设施维修由承办人负责。民国23年(1934)自来水工程处曾一度收回自办。次年10月自来水管理处成立,重又招商承办,章则如前。民国34年12月,自来水管理处收回水站27处,并增加水炉(俗称老虎灶)代售自来水。民国36年在市区增设水站17处。1949年市区有水站74处。
1951年至1952年,市政府拨款在劳动人民住宅区建设水站,房屋由居民委员会安排赞助,并由居民委员会管理。1952年市区有水站305处。水站的设置以售水半径布点,60年代后由150~200米改为100~150米,人口稠密地段以100米计算。60年代初开始由自来水公司投资建设水站,由居民委员会或私人管理。从1964年起,水站自来水降价至每立方米7分,盈利部分归管理人所有。1973年8月起,对售水站和代售自来水的水炉户给予维修补贴费和生活补助费,水炉每月维修费1元;水站每月维修费1元,生活补助费5元。1976年市区水站增至649处,1983
年有761处。随着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水站作用逐渐减少,1990年有413处,1994年减至60处,1995年全部淘汰。
水价民国26年(1937)以前,实行分类底度水价。用水低于规定的水表底度者按底度收费,超过底度部分方按价收费。 当时水价为每立方米法币0.2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实行计量收费。民国34年9月,水价暂为每立方米伪中储券800元,10月改为国币(法币)每立方米50元。民国35年1月上旬调至每立方米80元,3月为每立方米200元,从4月份开始,“自来水价随每度电价增减,作同样数目之增减”,水价一再上调。民国37年1月起,根据煤价、外汇率、电费、生活指数等变动,随时计算调整水价。
1949年5月,每立方米水价为人民币56 元(旧人民币)。此后,水价调整十余次。1950年8月,每立方米0.187元(含10%建设捐)。此后十余年未调价。
1964年12月下调水价:工业、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15元(含地方附加1分4厘),农业灌溉用水每立方米0.06元,水站用水每立方米0.07元。1973年9月1日,水价再下调:工业、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12元,农业灌溉、游泳池、绿化用水每立方米0.07元,市区干道洒水、消防用水只计量不收费。此后十余年调价。
80年代中后期,制水原材料提价,成本上升,1984年7月上调工业用水,民用水价格不变。1990年7月,民用水价上调。9月,工业用水、营业用水上调(内含城市附加费2分7厘)。1992年1月,民用水调为0.22元(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2元)。1993年,水价实行普调,民用水、工业用水和营业用水等三类水价均含10%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同时规定从1993年起每年7至9月除民用水外,实行季节加价,工业用水每立方米加价0.05元,营业用水加价0.10元。1994年再次调价,水价分为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商业、服务、建筑业用水,饮料生产用水和宾馆、娱乐业用水等5类,并制定混合用水执行价格办法。
1995年在水费中增加建设费、水资源费、排水费和污水费等4
种代收费用,用户水价因此再次上调。1996年8月1日,实行新的售水价格。1997年8月1日,又对水价进行微调。1998年8月1日,调整自来水价格,分为4类:生活用水(含住宅、
机关、学校、部队、民政福利、医院、绿化、环卫)每立方米1.00元,工业用水(含工矿企业、食品工业)每立方米1.45元,商业用水(含商店、建筑施工、金融、保险单位)每立方米1.75元,其他用水(含冷饮、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每立方米1.95元。
南京市自来水水价表
(1949.5~1998.1)
表2-5-2-4
单位:元/立方米
| 年月 |
水价 |
| 1949.5.1 |
0.0056 |
| 1949.7.20 |
0.0175 |
| 1949.8.18 |
0.04 |
| 1949.10.15 |
0.034 |
| 1949.11.20 |
0.07 |
| 1949.12.23 |
0.135 |
| 1950.2.1 |
0.22 |
| 1950.2.15 |
0.25 |
| 1950.3.10 |
0.35 |
| 1950.4.20 |
0.28 |
| 1950.5 |
0.26 |
| 1950.6 |
0.245 |
| 1950.8 |
0.187 |
| 1964.12 |
工业、生活0.15 农业0.06 水站0.07 |
| 1973.9.1 |
工业、生活0.12 农业灌溉、绿化、游泳池0.07 市区干道洒水、消防用水只计量不收费 |
| 1984.7 |
工业用水0.18 |
| 1990.7 |
生活用水0.15 |
| 1990.9 |
工业用水0.30 |
| 1992.1 |
民用水0.22 |
| 1993.6 |
民用水0.32 |
| 1994.6 |
工业0.56 |
| 1995 |
生活0.62 |
| 1996.8.1 |
生活0.75 |
| 1997.8.1 |
生活0.85 |
| 1998.8.1 |
生活1.00 |
注:1、抗日战争前,自来水价格实行分级与底度价,未列入;
2、水价以新人民币计算。
用户一律实行装表计量收费。1954年以前,用户到指定银行或营业点交纳水费。1955年起实行“抄收合一”的收费制度。1958年以后,采取抄收分开、登门收费的办法。公用户的收费以同城托收办法收费。市自来水公司建立一支抄收队伍,查处社会违章用水,清理偷漏水现象,解决水费拖欠,提高水费回收率,1990年回收率为99.56%。
1992年8月,《计算机抄收管理》软件在市自来水公司城北办事处试运行,次年8月正式运转。1994年12月,从工商银行托收水费用的五联单开始由微机打印。1995年7月,《营业微机》软件在城南办事处试运行,9月代替原城北办的软件。
1996年9月,原走收水费改由农业银行代收。用户接到水费缴款单后,7日内到就近市农业银行各营业点交纳。1997
年水费回收率为99.28%。1998年开始推行一户一表、 抄表到户试点应用工作。先后对龙凤小区南师大宿舍(122户)、积善小区经济住房(180户)等新建多层住宅及杨家胡同南空后勤宿舍(72户)、琐金四村自来水公司宿舍(96户)等老住宅用户,按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给水管线和表位设计以及施工安装,并初步建立远传水表读接口软件和磁卡表售水管理软件。
国民政府自定都南京后,当局为改进居民饮水和消防事业,乃有兴办自来水之议。北河口水厂建成后,对“消防事业功效尤著”。消防用水一概免费。新中国成立后,公用消防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共同规划,合理设置。消防栓为地面式,交叉安装在道路两侧,一侧的距离为100~250米,1974年起按不大于120米设置。
1981年6月,颁布《南京市消防栓建设使用和维修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城镇公用消防栓的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对原布局不合理或没有消防栓的街道,由市消防部门规划,自来水公司负责分批增设。消防用水只计量不收费。除消防队和自来水公司检查、使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开启使用。对损坏消防栓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赔偿,严重者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消防监督条例》
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990年底,全市有公用消防栓1602只,1994年增至2090只,1997年有2692只,1998年有3020只。
1950~1952年经济恢复时期,出水量少,原材料消耗高,损漏量大,成本高,利润低。1950年单位成本183.32元/千立方米,当年利润16.08万元。
六七十年代,随着城市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供水量及用户不断增加,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新设备、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降低电耗、原材料消耗、损漏率等,单位成本逐年降低,利润渐有增长。
1980年,单位成本56.36元/千立方米,利润769.19万元。80年代后,江水浊度急剧升高,水厂超负荷运行,电能、原材料消耗不断增加,加上电力、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造成成本逐年上升,利润逐年下降。1990年,单位成本133.00元/千立方米,为1980年的2倍多,利润386.41万元,为1980年的一半。
90年代,电力、原材料价格猛增;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加,折旧费、大修理费逐年加大;水价调整不到位,导致售水成本上升较快,从1991年的169.53元/千立方米增至1997年的587.45元/千立方米,上涨3.5倍,公司利润随之呈下滑趋势,1992年首次出现亏损,当年亏损790.01万元,1996年亏损高达3434.88万元。市自来水总公司加强成本核算,强化内部管理,调整自来水价格等措施遏止亏损。1997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993.64万元,1998年盈利564.43万元。
1960年,江宁县建成南京郊县首座自来水厂,至1978年其它县也先后建成自来水厂。初建时,规模小,供水限于县城范围内。80年代后期,各县因供水量不足,水源受到工业污染,先后另觅取水水源建设新水厂,以缓解供水紧张状况,改善水质。1998年,五县总供水量5073.62万立方米,供水能力30.63万立方米/日;此外,除县城外五县有39个建制镇建有水厂,综合生产能力8.17万立方米/日。